亲,宁波2020年落户最新政策(最新)为优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吸引更多各类人才来甬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经宁波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自2020年9月11日起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一、放宽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申请落户时按规定缴纳我市社会保险,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在市区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镇(街道)满2年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在我市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可申请落户房屋所在镇(街道)设立的社区集体户。户口已在市区城镇地区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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