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 报销金额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法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法规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6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报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报销流程1、符合办理法规,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法规,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报销地址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待遇 一、享受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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