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的福利待遇 正式选调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享受以下相关福利待遇: 1、安家补贴。对正式引进的研究生给予每人安家补贴10万元(正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5万元,其余分10年付清)。 2、购房补助。对正式引进的研究生给予每人补助10万元。购房补助在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情况下,按购房补助总额的10%的比例,分10年依次兑现,每人(户)只能享受一次,未购买住房的,由县政府提供暂住房。 3、配偶、子女就业就学。按上述对象范围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可直接落户我县,随迁配偶可按其原工作类别优先就近安排相应的工作单位或会同人社部门积极协助推荐就业;随迁子女,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或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体育局在优质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属高中阶段学生,可根据学习基础在县内安排就学。 4、设立教师激励基金,教师每年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补助,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发放。 5、享受医保倾斜政策,在县内定点医院看病住院的,除享受正常的医疗报销比例外,再补贴5%。 6、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7、积极搭建优秀教师发展平台,设立“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并定期组织教师外出访学培训。 8、户口迁移中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9、在职称评定上,同等条件可优先。 10、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并配备笔记本电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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