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住院待遇是起付段的意思是指医院按照级别有不同的起付线标准,参保人住院时,在医院起付线以下产生的医疗费用的由个人支付,起付线以上的按照比例可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意思是万一你生病住院了,只要住院、出院时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超过起付线的都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大部分。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上海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根据上海市医院的水平确定,具体如下: 一级医疗机构:50元; 二级医疗机构:100元; 高等医疗机构:300元。 根据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上海市城镇注册人无医疗保险的,可以自愿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社会(医疗)保险卡,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在就近的医疗街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海60周岁以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但必须达到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拓展资料: 凡未参加上海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 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的人员; 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 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 本市城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 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城镇高龄老人和城镇重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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