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谢春年)黄潇询问:据说商业公寓集体户口(坪塘派出所落户)有购房合同证明就可以转个人居民户口,但我的公寓还未修好,如何转户口? 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文件长公通【2018】43号规定,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拨打电话0731-咨询,我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的民警将就你关心的问题予以回复。(帮哥 谢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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