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2月5日电(记者杨有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5日对外公布,对经认定的总部机构,提供开办等方面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若干措施提出,对在临港新片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总部,根据实际租赁面积和租赁价格,给予最高不超过1.5元/天/平方米的补助。 若干措施还包括能级提升奖励。对总部机构实现性质提升、功能拓展的,经认定,每次能级提升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在人才引进方面,临港新片区提出,推荐总部机构纳入上海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清单,对于紧缺急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核心业务骨干,可予以直接落户。推荐其他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从7年缩短为3年。 编辑:谈瑞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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