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原件1份; ②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③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杭州市辖区2006年1月1日起登记的无需提供,下同】 ⑤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在杭州市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大江东)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无需提供,下同】 ⑥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办理地点: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