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天津日报: 2010年我来天津工作,2012年通过当时的天津人才引进政策,把户口迁到天津市。档案存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户口落在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最近我在北京找到了新工作,新单位要求将档案调来公司。我了解到,北方人才规定用人单位要调走档案,需要把集体户口也迁走,但新单位无法接收户口,这导致我无法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很心急。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读者徐女士 ▼记者调查 记者联系了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据该市场人事代理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此前规定,为防止空挂户口,存档人调取档案确实需要同步转走集体户口。近期为了方便存档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存档用户,如果确实需要调走档案,但是用人单位暂时无法接受户口,当事人可以签署一份户口转出承诺书,承诺在有住房、有单位等具备转户的情况下,将集体户口及时转出即可。对于有用户反映的不迁户口就不能调档案的情况,可能是北方人才分公司部分工作人员对最新政策掌握不够。 经过协调,目前徐女士已经签署承诺书,办理完调档手续,并且与北京的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了劳动合同。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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