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户口迁入条件 1、院士、国家科技奖获得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 2、被用人单位聘(招)用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专有技术、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等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省、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或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注:符合此条件的,西安市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或经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二、已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已经落实就业单位。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 四、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条件 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 更多办理条件要求:咸阳户口迁入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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