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一、太平洋适用人才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引进在职人才(指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在职人才)。 二、引进人才条件 根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我司可采取并适用的条件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符合前款第(二)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符合前款第(三)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符合前款第(四)、(五)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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