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分的是使用权的住房,那就不影响购买,根据单位的分配标准,符合资格是可以分配房产的,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但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但单位的福利房,能本单位内部人员之间,通过单位办理内部过户,不对外部办理。 扩展资料: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单位奉为职工的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与工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 3、单位往往已分房为条件,强迫职工签订所谓服务承诺。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违背职工意志的,在左边法律右边上也没有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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