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然后凭收养手续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因此,收养人一定要具备收养条件,才可以办理收养手续。 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府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人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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