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近日,问题编号为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是现役军人,马上就要结婚。夫人户口在开发区,而我入伍地是招远,请问年底转业安置可以安置到烟台开发区吗?据说军人转业安置条例中有一条军人转业安置可以安置到对象户口所在地,是否准确? 烟台市退役军人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向您提供相关政策供参考。 1、如您是现役士兵,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们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 2、结婚满2年,是指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兵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满2周年以上。 3、退役士兵执行易地安置规定的程序是:由本人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认定条件、审批方式等,由地方安置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如您是现役军官,咨询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请电话咨询: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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