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审核做筹备,现从即日起启动2022-2023学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三、操作流程 学生下载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面简称《申请表》),阅读并下载“学生准备材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 1、学院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年级(班级或专业)民主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0%)并公示。 2、民主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填写民主评议会议纪要,并在《申请表》上填写民主评议意见。 3、认定工作组审核民主评议小组通过的初评名单,填写评审意见和评审会议纪要。 4、认定工作组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工作组填写公示情况,并在学生《申请表》上填写学院审核意见。 5、学院将会议纪要、评议表格、初审名单汇总表、学生的《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并审核各学院审核通过的认定名单。 1、学校和学院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实,并参考一卡通消费对困难生进行预警。 2、申请认定的学生应诚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接受其他同学监督和评议。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1、学生准备提交材料:即日起至10月8日 2、学院组织评议、初审:10月9日至10月11日 3、学院审核、领导小组审定:10月12日至10月13日 4、学院公示:10月13日至10月17日 5、提交学校:10月18日至10月21日 1、困难生认定主要用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申请表》要求下载填写后打印,不得涂改。 3、《申请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与相关证明材料完全一致。 4、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使用对应的证明材料模板A4打印填写。如开具证明单位使用该单位的模板,原则上必须包含对应证明模板上所有的空白字段,并要求打印或粘贴在A4纸张大小。 5、学院将学生材料入袋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6、未尽事宜,以《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学生准备材料.rar 附件3:学院准备材料.rar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