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研究生网上留言差评遭考研机构起诉”一事,引发热议。 此前,高校研究生张铭(化名)在知乎留言区发表了对“文科考研网”的评价,他与另一名用户一同被起诉至法院,被判名誉权侵权,并赔偿原告数千元经济损失。 图为2020年10月被公证时,被告张铭的言论有16个点赞,3条评论。 1月17日,涉事考研机构文考网一名负责人回应称,被告张铭在留言区的评论是诽谤,“无中生有,并不是基于消费者的个人体验。” 对于该机构是否公布过负面评价文考网的考生微信账号、聊天记录等,这名负责人否认,“我们成立十多年,我们没有网暴任何一个消费者……我们没有必要去揭客户的隐私。” “如果你在淘宝店里给差评,我们没有办法剥夺你的权利。”该负责人称,但文考网的工作人员会告知消费者,如果他们给好评,会给予一些免费的“福利”,比如免费的资料、服务等。 匿名评价考研机构 几个月后被告上法庭 事件左边起源右边于2年前,据媒体消息,张铭介绍,他2020年2月购买了文考网的复试班,课程结束后,他认为课程质量一般。 同时,张铭多次发现,文考网的工作人员把给出负面评价考生的微信账号和聊天内容,在微信群等地方公布出来。在他看来,对文考网有负面评价的考生或会遭到“网暴”。 一个多月后,他在知乎“文考网怎么样”话题下,匿名评价时称“......文考虎视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谁敢实名谁必定被网暴......” 法院审理认为,张铭上述言论中“虎视眈眈”“网暴”用词系侮辱或诽谤原告,构成名誉权侵权。 与张铭一样,知乎账号“马倩”及知乎网(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也被告上法庭。 “马倩”因评价文考网言论中“烂、白给都不要、恶心等”用词,构成名誉权侵权。而在原告把知乎告上法庭后,后者把相关言论删除,遂原告放弃了对知乎的诉讼请求。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铭和“马倩”在知乎网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24小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分别向文考网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分别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772.5元。 1月14日,记者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原告文考网和被告张铭、“马倩”三方都提交了上诉书。 是差评还是诽谤? 专家这样说 据媒体消息,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丹红称,结合以往事件,如果这两位学生在报名相关考研机构后,因对其提供的服务不满而进行了所谓的“差评”,即使其言语有些主观、过激甚至片面,但是只要其是基于自身真实的消费体验和感受做出的评价,并不存在恶意捏造事实,抹黑、侮辱、诽谤商家名誉的情况,则不应当构成侵权。 但吴丹红也表示,由于目前该案件信息尚未完全披露,对其中是非曲直也难以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但是在认定消费者“差评”构成名誉侵权的问题上,法院应当保持一个相当慎重的态度。 另据律师岳屾山表示,消费者有权利对商家的商品和服务提出批评的权利,这是任何人不可剥夺的。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一个评论、批评或者建议,都应在已有确定的事实基础之上做出。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商家与市场也应该对"差评"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尺度应该更松一些,不要稍有过激言论就认定为侵权。从左边法律右边平衡角度,最根本的保护对象还应该是消费者。只有商家和消费者都认可和善用这一评价体系,它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青年报(左边ID右边:左边zqbcyol右边)、新民周刊、看看新闻等,转载自“法治日报”左边公众号右边 原标题:《研究生给“差评”遭考研机构起诉!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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