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招录对象不涵盖非全日制学历的毕业生,引发线上线下议论纷纷。 前几日媒体又报道了深圳大学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办理毕业生接收申请受阻一事,一位名叫王军的硕士毕业生因自己的“非全日制”身份,不仅无法办理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报到证等入职材料,而且在迁移档案、落户、相关补贴等后续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 按照惯例,事情既然曝光了,摆在台面上又确实违反了“五部委”联合作出的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毕业生“一视同仁”的规定。所以,事情肯定会得到“妥善处理”的。 据我所知,发达国家在招收研究生的时候,考生如果有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是会受到特别青睐的。 如果我们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招生政策相同,培养和毕业标准相同上,不折不扣,保证质量的话,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如果脑子正常,没有理由歧视非全日制研究生,反而应该更喜欢招聘既有高学历又有相当实践经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才说得通啊。 要知道,如果学习考试标准不打折扣,非全日制研究生要付出比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多得多的努力才能取得学位,加上自身工作经历的优势,本该比全日制更容易找到心仪的工作。 可是在我们的招聘市场上,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恰恰相反明里暗里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均持排斥态度。 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三令五申,除了“抓到现行”纠正外,可以肯定的是,有关学历歧视的事件还会发生——频繁地发生。这是因为,一种疾病如果不找到病根,只在病象、最多病灶上下点功夫,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那么病还会复发。学历歧视事件禁不了,更绝不了。 学历歧视早已成为普遍现象 学历歧视的话题,每年招聘季来临,都会热热闹闹地谈论一阵子,才会又被别的什么话题代替。 在教育部官网上还能查到相关文件信息:教育部2016年发布《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专门指出:“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据我所知,类似的通知规定迄今为止几乎年年下发,学历歧视事件年年都在发生,而且不是个案,说普遍,一点儿都不过分。 学历歧视肯定是个负面的错误的观念和做法。负面的有悖公平公正的现象一旦成为常态,就很难靠一纸文件搞定。有关部门如果愿意清理一下这些年下发的禁止学历歧视规定的文件,一定会发现,学历歧视现象禁而不绝,越禁越歧视。这是怎么回事呢? 学历歧视的病根儿——教育的功利和等级文化 我们对等级情有独钟。在我们的社会里,喜欢把一切都分成高低上下尊卑有别的等级。学校也一样,大学分为部属、非部属、校长分为副部级校长,正厅级校长;副部级大学通常是985或者211,非部属通常是厅级学校,当然和985、211无缘了。 这意味着在师资水平、学科建设、设备设施、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级别,经费调拨等等都有着巨大的差距。既然如此,那么同样是硕士生博士生,真的能做到一视同仁吗? 其实,在教育上,我们的等级制度是一贯的成体系的。公办教育从幼儿园到小学,从中学到大学都有着优劣等级的划分,并且这种关乎等级的评价均来自官方。 非全日制研究生,随着官场和职场人士该学位获得者数量激增,随着高校招录指标的扩大,学术价值快速贬值。换句话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总的来看,客观上确实存在着质量上的差别。 而且这种质量上的差别有越来越大的趋势。靠下几道不准学历歧视的禁令,就想真正解决普遍存在的学历歧视问题,是不可能的。明里不歧视,暗里也做不到一视同仁。说得刻薄点儿,简单禁止,对用人单位未必就有多么公平。 解铃还须系铃人。教育领导管理部门要想很大程度上杜绝,或者彻底根除学历歧视,恐怕得在教育去功利化,坚持学校发展的机会均等、破除机会垄断、学校的去等级化、校长的去官员化上下真功夫。 上述病根儿不除,学历歧视现象不仅不可能绝迹,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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