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突出。 注:代码以“105”开头的为专业学位,我院专业学位只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的研究生,只接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包括本科毕业可考职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学影像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1、《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能力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GMAT、GRE等; 4、本科阶段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初审选拔原则: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最终按材料评价分从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内容包括: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英语水平;3、专业素质与发展潜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综合素质与能力。 四、拟录取原则和拟录取人数: 2016年医学院拟录取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约150人。拟录取人数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报考和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按考生参加复试的专业及方向,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拟录取。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携带材料 本章程第二条所列申请材料的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供留存)。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我院根据“同济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情况,安排第一批复试,复试通知将于9月18日之前以邮件形式发送。未在“同济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发到医学院招生邮箱,通过审核后可直接参加第一批复试;或直接于9月28日后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院将于10月9日之前在系统里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参加10月15日我院组织的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医学院网站。 第一批复试安排如下: 报考类型 英语笔试 综合面试 临床技能考核 学术型 时间:9月28日 10:00-11:00 地点:四平路校区瑞安楼阶四教室、205教室 时间:9月28日 13:30-16:30 地点:四平路校区医学楼502、503室 无 专业型(住院医师) 时间:9月29日 地点:各附属医院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选拔重点考察学生的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各方面。具体为:专业课(10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50分),专业外语(50分),专业综合(150分),复试成绩总计350分。其中专业外语为笔试,其它内容均为面试。 (4)体检: 复试时,考生需在同济大学校医院完成体格检查,也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上写明报考院系,寄(送)至校医院。校医院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校医院体检中心二楼服务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21-,联系人:张英。 (5)拟录取考生在2016年6月完成政审和调档,届时请查询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的相关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调档完成后于6月下旬寄给本人。 六、网上操作流程 1.网上申请 (1)9月28日开始,凡有意申报我院推免的考生(含暑期学校的优秀学员)必须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申请信息,并将所需申请材料(见第二条)扫描件压缩打包作为附件上传。 (2)无论是否已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预报名,申报我院推免的考生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 (3)为确保申请者及时接收后续通知,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 2.网上确认 (1)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放第一批复试通知书的开始时间预计为9月28日17:00前。请已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和暑期学校的优秀学员务必于9月29日12:00前确认接受。 (2)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放第一批拟录取通知书的时间预计从9月29日12:00开始。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拟录取。如逾期未确认接受,我院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3)参加第二批复试时间截点为:10月9日前在系统里发送复试通知,10月16日前完成复试。 七、其他 暑期学校优秀学员已在暑期学校期间参加过研究生复试,无需参加本次复试,请按照上面第六条的要求,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完成报名确认信息。 八、咨询与申诉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咨询邮箱:,如对我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上述途径进行申诉。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学校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21-,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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