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入(非全日制以及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留在定向单位的)新生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 1.本市党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学院委员会”,去处栏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院”,本市转入的还应在上海市党管系统中转往“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学院委员会”,新生报到时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报到学院,并进行党员信息登记。 2.外省市党组织关系转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为“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学院委员会”,去处栏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院”,落款公章为高校党委(组织部)、乡镇社区党(工)委(组织部门)或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等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请在介绍信背面用铅笔注明:即将就读学院和学号、籍贯、出生地、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新生报到时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报到学院,并进行党员信息登记。 3.转接党组织关系时应注意: (1)介绍信抬头或落款党组织层级有误的、介绍信落款时间在5月31日以前的、介绍信上党员类型等信息有误的,须退回原单位党组织修改或重开。 (2)2022年11月30日以前不亮明党员身份、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逾期不承认其党员身份。 4.如有其他情况,将根据上级通知另行补充。 二、团组织关系转入(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转入我校) 1.线下团组织关系转入:研究生入学时携带好团籍材料(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团委核查,团员证盖转入章后下发学生本人。 2.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入:学生团员在入学前进行线上团关系转接(步骤:登陆“智慧团建”网页关系转接-申请转入组织具体到XX学院XXX团支部-提交)。 3.相关材料齐全能证明团员身份且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入学之后报学院团委,后由校团委统一进行补办;材料不齐全者由所在毕业学校或者单位开具团员证明材料,入学之后报学院团委。 三、户口迁移 北京、上海户籍、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迁户口。其余学生可迁户口也可不迁户口。如果户口迁入学校,务必于报到当天将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受理;户口一旦迁入学校,户口性质自动转为非农业户口,在读期间户口因其他原因迁往外省市的,必须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另外:入学前属本市单位集体户籍的学生入学时,可将户籍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籍。如果要将户口迁入学校,务必于报到当天将原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盖章)交所在学院。迁往地址:上海海洋大学或上海市沪城环路999号;落户地派出所:临港新城派出所。 注:录取学院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培单位的新生,以上关系需转入录取专业所对应的校内二级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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