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于近期启动2021年新引进博士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年1月1日以来我校全职引进或学校送培回校并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博士,已签订购房补贴协议。 二、申请条件 1.已与学校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2.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在洛阳购买普通住宅。 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普通住房的认定按照洛阳市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按照已签订的工作协议书,发放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 四、办理流程 实行集中申报。于2021年9月6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致远楼206办理,符合条件的博士,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同意,人事处负责材料审核。 五、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发送邮箱)。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购房合同(商品房)或不动产登记证(二手房),购房人须为申请人本人。 4.承诺书(附件2)。 5.申请人与学校签订的工作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发放补贴的开户银行信息(注明姓名,开户行,卡号,身份证号等)。 六、在发放日期前调离我校,或已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申报购房补贴。有关购房补贴的违约处理,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李璞 电话:0379-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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