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结束,各位经历了2017考研大战的并取得成功同学是否已经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下面有途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7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及入学须知,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下旬,欢迎阅读。 各位研究生新生: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新生须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无故超过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时间预计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将于8月5日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公布。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党员入学时需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主要信息:组织关系从隶属大连市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从隶属大连市内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大连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的去往单位均为大连海事大学。 团员入学时需自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委员会。 以上组织关系材料入学时应及时交予研究生指导员。 5.对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要求: (1)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户口性质为“家庭户口”的辽宁省内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辽宁省外新生以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 (2)对于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简繁体)、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必须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研究生录取名册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落户。 (3)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填写户口迁移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曾用名只可填写1个。 ②籍贯、出生地必须填写至XX省XX市(县)。如乡镇合并或公安系统对地名有所更正,请以更正后的内容为主,例如:“山东省掖县”已更正为“山东省莱州市”,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就应填写更正后的“山东省莱州市”。 ③“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项。 ④“原住址”要写清楚详细地址。 ⑤户口迁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或“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或“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凌水派出所”。 ⑥户口迁移证上户口专用印章要清晰(共有4处盖章:省公安厅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派出所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如果有涂改之处,或是手写迁移证,请字迹清楚,并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同时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印章。 ⑦户口迁移证须注明户口性质:非农集体户口或非农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 (4)新生报到后,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全国统考生等)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博士研究生(含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招收的学生)在报到的第一天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综合楼010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我校后,学生须到凌水派出所扫描指纹办理新身份证。开学时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者,以后学校将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学生,在校学习不受影响。新生将户口迁入我校后,在校学习期间不能随意从学生集体户口中迁出。 (5)不接收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户口。 (6)不接收研究生子女的户口。 (7)如有不明之处,请与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 6.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签订三方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和办理入学手续。不接收定向硕士研究生(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除外)档案。 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档案需在新生报到前调入我校研究生院。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档案须按调档函规定时间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前一天还未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取消入学资格。 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非定向/定向)以领取准考证时签字确认的《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诚信承诺书》内容为准;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 不接收定向博士研究生(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除外)档案。 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接收单位: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接收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411-。 为方便非定向研究生及时掌握档案到校情况,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将及时汇总新生档案到校情况,并将汇总信息上传至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研究生院网站----教育管理----档案管理)。考生在查询过程中,如果发现档案未到研究生院,请及时联系档案寄出单位或者档案邮寄公司。 7.定向研究生的协议书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请新生在协议书相应位置找定向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报到后1周内将其中1份交至综合楼70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已公布于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请学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为了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以正常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助学贷款,具体申报资格和办理流程见附件1。 为方便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与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合作,实施银行代收费方式,有关事宜见附件2。 9.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后及时与导师沟通基本助学金发放事宜,具体事项见附件3。 10.新生入学后可在校园网上关注《关于选拔2017级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生指导员助理工作的通知》,有意向的同学可到研究生指导员处报名,经公开选拔后聘任。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新生开学典礼”,并在全体2017级新生中公开选拔学生发言代表,请准备参加选拔的新生于8月25日前将800-1000字的发言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注明姓名—学院(系)—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12.新生来校路费自理,可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1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不强制要求研究生在校住宿,新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在学校寝室住宿,具体事宜见附件4。新生入校须自带被褥(被褥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托运行李时,请在行李票上写明学院(系)、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姓名、联系方式,以便领取。 14.所有新生可通过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平台——“海大研究生”掌握校园资讯,具体关注方式等相关信息见附件5。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 去异地上学的同学,还要注意旅途安全。在新生报到期间,大多数高校都会在主要火车站和汽车站设立迎新接待站,派专人、专车迎接新生(新生指南上会写明接站时间)。迎新人员一般会在车站出口处举牌子等新生,同学们一定要确认好迎新人员的身份,看清学校名称、校区,不要跟错了队伍。往年在新生报到之际,部分火车站、汽车站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冒充“迎新”人员骗取学生钱财,一些中介、机构借机进行非法“招生”,一些旅行社假借高校名义揽客源等情况。同学们一定要加以防范,不要听信来历不明的接站人。 机场和较小型的车站一般没有迎新接待站,这些同学以及未在通知书规定的接待时间内到达的新生,就要根据出发前准备好的学校地址和乘车线路自行去学校,需要打车去学校时,注意选择正规出租车,切忌不要随便接受主动搭讪的陌生人“帮忙”。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学校的新生左边咨询热线右边,必要时可以向车站(机场)的工作人员或警察求助。 来到一个陌生城市,同学们会充满新鲜和好奇,渴望进一步了解这个城市。这里我们要提醒同学们,最好不要随意走动游玩。同学们拿着沉重的行李,又是陌生环境,出于安全考虑,还是最好先去学校,尤其是没有父母陪同、自己一个人去校报到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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