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本人亲自递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在此之前暂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请不要邮寄组织关系介绍信。 ⊥1110⊥.党组织关系转入(非全日制新生及全日制定向生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 (1)外省市党组织关系转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6日印发)的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外省市党组织关系须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学部、系)委员会”,或“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或“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若新生党员进入的学院是直属党总支,则抬头只能为“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或“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若抬头为“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学部、系)委员会”,则去处填写“你处”,若抬头为“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或“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则去处填写该生将要进入的学院(学部、系)。 因上海目前尚未使用中组部的全国联网党管系统(“灯塔系统”),外省市党组织若已使用该系统,无需在该系统中将信息做转出操作。 (2)本市党组织关系转入:根据上海市委组织部要求,本市转接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在党管系统中进行转接,新生党员原党组织应在上海市党管系统里将信息转给“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学部、系)委员会”(若新生党员进入的学院是直属党总支,则转给“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前需到有关党组织核实信息并进行网上转出工作,网上确认转出后,党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上海大学各学院(学部、系)报到,并到有关党组织进行网上接转信息确认工作。对无法进行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党组织,仍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 组织关系在本市的新生党员在通过党管系统转移组织关系后,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从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纸质介绍信(不是必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学部、系)委员会”,或“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或“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若新生党员进入的学院是直属党总支,则抬头只能为“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或“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若抬头为“中共上海大学XX学院(学部、系)委员会”,则去处填写“你处”,若抬头为“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或“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则去处填写该生将要进入的学院(学部、系)。 注:介绍信由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统一收集,并开具回执,无需党员本人交至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汇总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清单(附件2),于11月1日前上报研工部备案。 2.常见问题咨询电话:各学院(学部、系)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疑难问题咨询电话:021-(组织人事部组织处)、021-(研工部) 附件1:各二级党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pdf 附件2:上海大学2021年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清单.pdf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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