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试招生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请参加我校2021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使用平台 我校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使用“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考试前考生需根据招生院系要求对使用平台提前测试,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请参见 腾讯会议平台使用说明.pdf及(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二、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考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考试前按招生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1.用于考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考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良好,能满足考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4.独立、无干扰的考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考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不允许更换视频背景。考试过程中一般不得切换电脑页面(应一直显示网络远程考试平台会议室页面),如有特殊情况,以院系规定为准。 三、考试所需用品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 答题纸.pdf.(请提前下载并打印)若干和空白A4纸若干; 4.招生院(系)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考试安排 1.硕士初试:2021年4月1日,形式为网络远程笔试,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2.硕士复试:2021年4月2日,考生应根据招生院(系)通知,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3.博士综合考核:2021年4月2日,形式为网络远程综合能力面试,对考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考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考试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在考试前签署 上海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pdf(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并于3月30日前发送至上海大学研招办邮箱(备注姓名和准考证号)。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呈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审查核验 考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院(系)要求登录指定考试平台,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我校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考试环节。 4.突发情况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所报考的院(系),等待进一步安排。 考生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如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录取 1.各招生院(系)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工作结束后,各招生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七、咨询和申诉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 咨询及申诉邮箱: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九、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十、其他 1.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考试左边法律右边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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