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站申请 参考: 博士后申请人网上系统提交后,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各流动站。流动站联系老师审核纸质材料、系统审批后,再提交至博管办。 注:如有各类博士后基金计划项目,须先结题才能办理出站。 (二)离校 离校手续可与出站申请同步办理,博士后携带离校手续单(博管办主页下载前往离校单中的各个部门办理离校,其中户口等正式出站后再办理。 注:本校留校的博士后,可以暂时不用办理网络中心、校园卡、图书馆、组织等事项,等正式完成我校的入职手续后再进行转移。 (三)档案转移 上海市系统正式通过出站申请→提交盖完章的离校手续单至博管办→提供转档地址→博管办转出档案。 (四)出站落户 流程参考: 所需材料参考: 1、本市就业办理流程: (1)办理个人户口解冻: ①上海市单位接收(非人才公司,且接收单位、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需一致); ②复印《个人户口信息页》(户口迁移专用):凭新单位劳动合同、新单位缴纳一个月社保证明(社保开具的人员转入证明或机器中打出的社保流水,复印件新单位加盖公章,建议准备2份复印件)、博士后证书(中国博士后网站自行打印)、身份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③办理户口解冻:凭上述材料到江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解冻户口; ④办理户口迁移:凭完整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2)办理家属随迁 流程:博士后本人户口先迁出上海交大→提供家属随迁材料到校博管办→上海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家属随迁。 ①申请家属随迁指标:博士后携带家属随迁材料交至校博管办,接通知后领取《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调动人员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 ②办理家属《准予迁入证明》: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③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家属的《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页)、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家属的《户口迁移证》; ④办理落户手续:凭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前需先拍照。 2、外省市就业办理流程(含出国、回原籍待业): ①出站时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户口迁移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②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③办理《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凭上述材料到交大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④办理《户口迁移证》:凭上述材料到到江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打印; ⑤办理落户手续: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注:所有落户流程必须在四个月内办结,由于流程长,内容多,请出站博士后务必抓紧办理,如果逾期上海市人社局将拒绝办理落户。 如需办理进站业务,请提前联系学院党政办褚艳华老师,02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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