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及往届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编制补贴发放工作,需要对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统计是对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的最后一次统计发放,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通知到相关导师,并负责对本单位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进行汇总上报。 二、统计内容 1.研究生指导教师本人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工作量登记表》(见附件1),签字后交相关培养单位; 2.各教学单位进行汇总,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工作量汇总表》(见附件2),盖部门公章后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本次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范围为:2021年及往届毕业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材料未交齐的和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来我校报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不计入本次统计范围。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汇总表报送一份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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