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是差评还是诽谤?北京一高校研究生张铭(化名)在知乎留言区发表了对“文科考研网”(下称“文考网”)的评价,他与另一名网民“马倩”一同被起诉至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铭和“马倩”在知乎网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24小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分别向文考网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分别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772.5元。 1月14日,记者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原告文考网和被告张铭、“马倩”三方都提交了上诉书。 记者多次致电文考网相关负责人,电话均未接通。 张铭介绍,考研过了初试后,他于2020年年初开始准备复试内容。因此前看过许多文考网的广告,也加过相关人员的微信咨询,“考我报的这个学校,考生几乎都知道文考网。”于是,他在当年2月购买了价值700元的“国际关系复试班”课程。 张铭称,所购课程10个课时,4个晚上就上完了,“我当时感觉内容非常简单,教我们写个人陈述比较有用,其他的内容对我来说用处不大。”同时,他多次看到,文考网的工作人员把给负面评价考生的微信账号和聊天内容,在微信群等地方公布出来。在他看来,对文考网有负面评价的考生或会遭到“网暴”。 同年4月7日,张铭在知乎浏览时看到“文考网怎么样”话题,他匿名评论:“为什么要匿名?因为文考虎视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谁敢实名谁必定被网暴!怎么样,我觉得对专业的跨考来说,不可否认是个方便的好选择,是一个有利的补充。但不代表他不存在问题,包括价格确实贵、有些课程质量确实一般,特别是服务态度相当恶劣,这是真实存在的。你们与其声讨差评,不如思考思考这些问题到底存不存在?消费者有没有说的权利?” 2021年9月,张铭收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庭审在当年10月21日进行。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在知乎网站发表的言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认定,要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被告张铭上述言论中“虎视眈眈在微信拉架”“被网暴”用词系侮辱或诽谤原告,构成名誉权侵权。 “马倩”也因评价文考网言论中“烂、白给都不要、恶心”等用词,构成名誉权侵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铭和“马倩”在知乎网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24小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分别向文考网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分别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772.5元。澎湃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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