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遵循自愿的原则,按照天津户口迁移最新政策,天津市范围内家庭户口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为确保2021级研究生新生顺利完成户口迁移工作,请有意愿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认真按照以下规定操作: A、录取通知书; B、户口迁移证(外省市户口学生)或集体户口页(天津市集体户口学生); C、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自己的身高、血型及联系电话); D、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学院)。 A、天津市范围内集体户口学生:凭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集体户口页、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 B、外省市、自治区户口的学生:凭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考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 报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集中受理,特殊情况可联系保卫处户籍科咨询。 A、“出生地”、“籍贯”一栏必须填写至市或县; B、“迁往地址”一栏填写: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 C、户口迁移证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如有手写改动,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A、办理落户手续时间较长,需要6-8个月,请留存户口迁移证、户口页复印件并妥善保管身份证,以免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 B、办理落户期间,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等与户籍有关的业务,请谨慎办理户籍迁校手续; C、就读期间学生在校户口可自愿迁回原籍,但不准迁移至本市其他家庭户或集体户内; D、如上级部门户口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保卫处户籍科咨询电话:022- (暑假每周三值班,工作时间:9:00-11:3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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