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步:在取得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迁沪确认单》、《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和《调动人员情况表》)后,携带前述证明并持相关证明(博士后进站介绍信复印件、学校同意落集体户证明、学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长宁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第二步:持长宁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第三步:持《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单位工作关系接收证明:博士后进站介绍信复印件、学校同意落集体户证明、学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华阳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