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评审原则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年1月修订稿)》(附件2)进行操作,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审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的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事务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3日,学院发布通知。 学院通过网站向全体毕业班研究生公布《关于开展2020届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2.3月24日至3月29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3月29日(周五)下午4点。 由研究生本人根据《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年1月修订稿)》进行自我打分,并递交相关材料: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市优毕、校优毕左边加分右边项统计表(含个人左边加分右边表和汇总表)》(附件3) 2.左边加分右边项佐证材料以电子版或者照片形式提供。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 左边加分右边统计表统一命名为“xxx申请市优毕/校优毕左边加分右边表” 左边加分右边佐证材料根据左边加分右边表填写的顺序依次命名,如“1-学习成绩”,并将所有左边加分右边佐证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xxx申请市优毕/校优毕左边加分右边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邮件名注明“学硕/专硕/博士xxx申请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3.3月30日至4月10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审分数高低及奖项确定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初选名单。 4.4月13日至4月15日,学院对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并组织候选同学填写材料。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doc 附件2:(修订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doc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市优毕、校优毕左边加分右边项申请表(含个人左边加分右边表和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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