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五部门通知: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这几方面要与全日制平等! 2月1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发,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明确各地及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 据悉,该通知由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 非全研究生教育是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为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2月14日,五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有利于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强化非全研究生就业权益保护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具体而言,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在就业指导服务方面,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 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此外,通知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对国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表示感谢。从这个通知中,我们要看到积极的一面,国家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 但是上面这两行文字,不是我主要想表达的内容。我要表达的内容是下面的观点。 非全日制同学,不要看到这个通知就手舞足蹈,它毕竟是个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具体怎么录用,还是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国家的确是个好人,首先它经常建议企业每年给员工涨工资,但是能涨多少,钱从哪里来,是企业自己出。这个通知也是这样的,它是建议性的,同时强调了非全日制教育也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但是不要忘记,工资是企业发。企业在给相同的钱的时候,它更原因招个非全日制的,还是招个全日制的呢? 如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你现在不是非全日制的应聘者,你现在已经成为了企业HR,负责招聘这个模块。有大量的985全日制研究生来投简历,其中不乏优秀者,你还会去考虑非全日制吗?而且,招聘这个事情,更多地还要参考企业领导的意见,还要综合企业内部已有员工的学历学位构成情况。如果企业内部的情况是全日制占到了大多数,那么可能企业会更多地延续以往的传统。 最后,还是要对国家说句话,谢谢您,您是大好人。但是最后怎么办,还是听用人单位的。 可是2019年教育部出台政策2020届以后非全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的。 存在就业问题的只有17-19这几届非全非定向吧。 有点用处,但意义不大,起码不足以让非全翻身。文件一出,倒是不少单位把原来的“硕士学历”加上了“全日制”,很多补贴、岗位,之前不给机会的,现在还是没有,这种状况在南方一线城市十分明显,比如上海。当然也不能这么绝对,也有一些地方给了非全一点活路,比如山东、河北等。总体而言,这文件的意义就是给非全透点光,别让所有非全都寒了心,但还不至于让非全彻底翻身。 20届以后的非全要求签定向协议或工作证明,但依然有大量应届宝宝来读,而且都是跟班脱产学习,问起无非是“学校给宿舍,也让跟班,平时跟全日制一样,工作证明或定向协议在外边弄个假的就行了……” 说实话,作为老三届非全,我真的怜悯这些无知宝宝。真以为一起上课就啥都一样了?自己弄个假证明就很厉害吗?明显的坑自己啊。你毕业没应届身份、毕业证上多个“非”字,跟全日制不是一路人,人家可不愿意非全翻身,有些还极其鄙视非全,跟班上个寂寞呢? 所以,不出意外,两三年后又会有一批非全的“受害者”,看看到时官方有啥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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