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现将报到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与地点 报到时间: 自动化学院电机与电器、电气系统检测与控制、控制工程三个专业的学生9月7日上午8:30—下午16:00报到,9月7日二级学院安排首日教育,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导师见面并开始学生与导师的双向互选工作,9月9日中午乘车前往南通研究生培养基地学习一学期,在这期间将有住宿的优惠、一定的补助和产学研实践活动的安排等; 其他专业9月10日上午8:30—下午16:00报到,二级学院安排首日教育、导师见面并开始学生与导师的双向互选工作。 报到时必须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书原件、③学位证书原件、④录取通知书原件。 报到地点:上海电力学院杨浦南校区,地址:平凉路2103号。 二、报到当日需上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用于办理农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写明学号和专业; 2、应届本科毕业的新生于8月15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履行学历验证程序,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 4、《上海电力学院学生登记表》、《户口迁移证》(上海生源、委培生不办理)。 5、《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情况登记表》(需贴1寸照片) 三、学费: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生请务必将学费在报到前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农业银行借记卡”,保证学校扣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没有收到卡的上海考生只要有在上海办理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就行,没有收到卡的外地考生请开学报到时到上海这边的农业银行办理借记卡,开学报到时将卡号报给报到地点的财务工作人员。 四、奖学金及助学金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90%(其中一等奖奖励元,二等奖奖励8000元,三等奖奖励6000元),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比例达到100%,一年6000元。 五、助学贷款 经济上有特殊困难的研究生,经所在学院审核和研究生处批准,可先缴纳有关费用,在办理正常报到手续后,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说明和需要的材料详见《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说明》。 六、党团关系 共产党员应带县级以上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需将我校开学报到时间开在有效期内):上海学生党员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开至“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市学生党员介绍信由当地县委、市委及省(直辖市)教委等工作党委开至“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入学时交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代为办理。共青团员应带县级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 七、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凡上海户籍(非集体户口)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上海户籍(非委培类别)或集体户口上海户籍考生(非委培类别)本着自愿的原则,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如需把户口迁到学校的,报到时请带好《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学院。受理申报户口截止时间为新生报到日起的一个月内,过时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有关注意事项见《新生入学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八、请备足上述来校报到所需材料、物品、有关费用及自己的日常生活费,并备近期同一底片1寸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和学号。 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应当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前一周凭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培菁计划 根据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印发的《“培菁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从2015年开始每年选拔我校优秀应届学术硕士毕业生留校工作,并加强跟踪考察和后续培养,入选毕业签约后需要在辅导员岗位工作2年,期间学校为其配备专业导师、辅导员工作导师、管理导师。任辅导员工作期间,工作量酌情减少;在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同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视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送到市委党校第四分校等培训机构培养培训;对毕业后2年内每年辅导员考评不低于80分,学校将提供报考博士的机会并给予一定资助。 十二、开学报到时在各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 十三、交通: 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坐申川专线(在大连路下)转25路(隆昌路站下车) 或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坐13路(在四川北路下)转25路(隆昌路站下车) 或上海火车站北广场坐轨道交通4号线(在大连路下)转25路或轨道交通12号线(隆昌路站下车) 十四、其他具体事项和材料详见录取通知书中的具体通知。 十五、咨询电话:021-。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此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学校不负责安排提前报到者的住宿。 研究生处招生办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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