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讯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1月5日启动。根据有关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据了解,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此次申报的具体时间为,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2016年1月5日—1月18日在青岛人才中心(同安路891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集中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同安路891号3楼303室);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工作通知”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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