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经实行积分入户政策: 1、在当事人在上海实现就业后,并且领取了当地的工作居住证、参保社保达到一定的年限,在居住证积分的分值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的前提下,才能迁入户口; 2、具体的条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第5条的规定办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12号):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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