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编排作为教学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复杂的过程。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既能稳定教学秩序,又能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体现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本着科学、严谨、合理的原则,特制订排课、调课管理办法。 一、排课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课表编排要符合教学规律,学生的学业安排要 科学、合理,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利于充分、合理使用教学资源。学生上课每天原则上不超过8课时,每周总课时不超过30课时。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课表编排要充分考虑先修课程与后修课程、 理论环节与实践环节之间的衔接,合理、均匀地安排每个学期的教学进程。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的课堂教学不能4课时连排。如每周4课时及以上须分次安排,一周两次及以上安排的应间隔合理。实践类课程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课次。 3.坚持择优聘任带课教师的原则。在全面考虑教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带课,以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每天不超过5课时,2课次的不能连排,每周总课时不超过20课时。 4.坚持合理优化的原则。量大面广的通识基础课须优先安排,专业基础课次之,排课应按照教学规律从周一至周五均衡分配。星期三下午第6至10节一般不排课,用于组织教研活动和政治理论学习等。 5.所有教学安排都必须在教务系统中落实并发布。任课教师和学生须按课程表的要求进行教与学。课表一经排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6.若无特殊情况,教务处须严格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合理、科学排课,所有教师须服从和执行。 7.若需特殊排课的,须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并附相关证明和说明,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安排。 二、教室安排 1.实验、实习、实训课程原则上不安排教室,如需使用须上教学管理系统办理借用手续。 2.实践教学时数占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一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实验室,如需使用教室,应上教学管理系统申请。 三、调课 1.调课是指因故调整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因故停止原定的全部或部分课程的教学行为。 2.学生选课后原则上不得调课。教师遇特殊情况确需调课应向本部门申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应遵循最大限度减少调课总量的原则,严格控制调课次数,以维护教学秩序。 3.任课教师确需调课时,二级教学单位应尽可能安排本课程组的其他教师代课并办理调课手续,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4.遇下列特殊情况方可申请调课: (1)必须学生参加的全校性活动,需要占用上课时间; (2)任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 (3)任课教师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或因公出差; (4)任课教师工作岗位变动; 5.全校性通识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安排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者,须征求选课学生意见再办理有关手续,并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选修学生。 6.教师应尽可能减少调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调课,应填写《调课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级教学单位应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批准,同时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备案。 7.教师调课获批后应及时通知学生,并与学生协商补课时间、地点。 8.凡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其他学校重大活动日、运动会等需要调整教学安排的,按学校通知执行。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人事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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