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分秒律师”,每天分享左边法律右边知识! 每个都有户口,户口因为婚丧嫁娶而会有所变动。小律最常被问到的就是户口迁出需不需要谁同意?找哪个派出所来办?小律简单来说一下这个问题: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也就是说, 迁出户口自己就可以做决定!由本人直接向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但省内迁移和跨省迁移的流程又有所不同。 以上海、福建为例: 《上海市户口管理规定》第38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按规定申领《户口迁移证》。《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47条:户口迁移以《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为依据,按照迁入地核准、迁出地迁出、迁入地落户的流程进行。迁入和迁出地均在本省范围内的户口迁移,采取公民在迁入地直接申报的方式办理,不再开具迁移证件。 一般来说, 从老家迁至外地,应先在老家办理“迁移证件”! 这个很好理解,跨省之间存在不同的户籍管理制度,没有原户籍地(即,迁出地)的通行证“放人”,外地不好意思“要人”。 而省内迁移的,制度一般不存在差异,本人可以直接向“迁入地”派出所,也就是向落户地的派出所提交迁移申请,无需至“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当然,迁至外地的,一定要符合当地的户籍政策,小律以后会抽时间简单介绍一下各地的户籍政策特色~ 过往文章浏览: 离婚后,一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上征信了,报告中的信息最长保留多久? 领导让我担任“法人”,我不想继续干了怎么办?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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