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迁子女志愿填报包含网上志愿填报、书面志愿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填报对象为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三考生。若考生报考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专业(学校),应取得学校面试或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方可填报志愿。 二、5月19日10:00至5月21日10:00,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考生应根据本人意愿上网填报志愿,任何其他人或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三、考生请使用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考生报名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如忘记密码,请与就读初中学校联系。如首次登录本系统可以使用考生报名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进行登录,考生报名号与初始密码由就读初中学校提供。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在密码修改成功后,必须使用新密码重新进行登录。密码请妥善保管,不要泄露给他人。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自负。 四、进入系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填报说明,阅读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进入志愿填报界面。按页面提示,进入“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以及“中职志愿”的志愿填报界面,“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自主选择填报“五年一贯制”专业或“中高职贯通”专业),“中职志愿”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1—2个专业)。在完成志愿填报的正确操作后,点击【保存志愿】,页面上会显示“志愿保存成功”,点击“确定”,会显示“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流水号”,说明本次志愿填报成功。考生须记住流水号,志愿填报界面可保存打印。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可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如未修改,系统则以填报志愿为准;如若修改,在规定期限内,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截止时间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补填志愿。 六、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考生还必须于5月22日至24日,在初中就读学校进行书面志愿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的招生录取。 七、高校阶段的收费标准以学生实际进入高校当年的收费标准为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特别注意民办院校的收费标准。 八、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所规定的要求,特别是有关身体条件要求和招生地区的规定等,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的考生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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