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本科生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目前本科生落户无锡后的补贴有租房补贴,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毕业2年内在无锡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本市集体户籍的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无锡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居住的本科生可申领租房补贴,每月800元,补贴期限为24个月。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连续在锡缴纳社会保险,变更缴费单位不影响补贴申领,如社保中止,补贴将暂停发放,待社保接续后予以续发,中断期间不予补发。 2.房屋租赁发票中所登记租住地址、购买方、销售方等内容应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相一致。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期满,未能在当月及时提供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相应租赁发票的,将暂停发放租房补贴,待上传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相应租赁发票并审核通过后续发,中断期间不予补发。 3.2019年7月1日起,已按老政策申领但尚未领完租房补贴的毕业生,按照本公告补贴标准享受剩余补贴,其中因社保缴纳单位变更而停止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如符合本公告条件,可重新申领剩余补贴。未申领完毕的补贴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申领完毕,逾期不予受理发放。 4、大学生租房补贴须在毕业两年内提出申请,并在初次申领4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大学生如已经申领购房补贴,则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申请流程 1、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左边()右边点击“办事大厅入口”,在登录界面注册账号并登录后,根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上述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无锡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生成); 3、房屋租赁发票; 4、户口簿(台港澳居民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5、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人员须提供《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6、在校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7、、《无锡市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需大学生本人亲笔签名)。 租金发票由税务部门或街道的税务代征站点开具,咨询电话:。 办理租房合同续签: 租房合同或租金发票到期后,个人需登录补贴申报系统,选择“租房补贴续租申请”,填写续租信息,并上传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金发票的扫描件。申报成功后由租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在网上进行审核。 补贴发放 补贴一般当月申请通过后,次月进入发放流程(将通过复核、公示、资金申请、拨付……这些环节),隔月资金打入社保卡(比如,3月审核通过的补贴将于5月到账),当月发放上月的补贴。 咨询电话 0510-(政策咨询) 0510-、(业务流程咨询) 0510-(归国境外留学生、台港澳籍大学生咨询) 0510-(在校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咨询) 0510-(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咨询) 0510-(税务及发票开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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