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程世洋张雲超潍坊报道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获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环渤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山东省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释放体制机制改革活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滨海区体制机制改革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员额空缺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8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8名(详见附件1:《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类别汇总表》)。 (二)引进范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2:《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校名单》)。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确因疫情影响,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可适当延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八)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九)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以及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聘任人员、由滨海区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结果。报名人员于8月2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潍坊滨海区官方网站下同),打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准考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引进单位同意,最晚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提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将在潍坊滨海区官方网站发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视报名情况灵活选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潍坊滨海区官方网站发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要求,根据引进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1:1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引进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将在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各类岗位聘用人员根据《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选岗环节提供),同一类别岗位多个引进计划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滨海区体制机制改革相关政策。对具有公务员和事业身份的引进人员实行档案封存,按照聘任岗位落实薪酬。 八、其他事项 1.引进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引进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引进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本公告由滨海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滨海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咨询电话:053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1.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类别汇总表 2.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校名单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附件一: 附件二: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1.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三、国(境)外院校范围为2020年QS排名前200名高校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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