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户口登记指南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到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应持的证件、证明: (1)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卫生部、公安部卫妇发【1995】第10号《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或出生医院补办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签发的生育服务证(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9号】令颁布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4)婴儿生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要交验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5)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 上海市府规定, 小孩可以凭出生证明,把户口报在父母的任何一方。 户口的话,在上海主要涉及教育问题,以及今后的“四金”缴纳和享受。 各城市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实施办法北京:新生儿入户登记手续须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杭州: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申报出生登记时,由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申报,取消其他证件或证明作为前置条件的规定。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由派出所直接办理。 吉林: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生育一个子女。 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 2005-04-26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到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应持的证件、证明: (1)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卫生部、公安部卫妇发【1995】第10号《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或出生医院补办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签发的生育服务证; (4)婴儿生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要交验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5)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