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佛山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放宽市外户口准入条件: (1)购房入户。调整前,需要购买一手房,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大专以上学历或购买3年以上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一手房,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均可入户。 (2)稳定居住就业入户。调整前,需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一手房、二手房、自建房等),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居住满5年或居住满3年并购买3年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缴纳社保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均可入户。 (3)直系亲属投靠入户。调整前,父母投靠子女,需要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才能投靠子女入户。调整后,对父母亲的年龄不作限制。 (4)计生审查。调整前,作为前置条件规定。调整后,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改为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 二、市内户口迁移更加自由。 调整前,按照省公安厅“一址一户”的要求,二手房买卖、离婚等原因,旧业主无自有房屋将户口迁出或投靠直系亲属的,新业主无法将户口迁入该房屋。 调整后,市内户籍人员要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 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内没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以征得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挂靠在亲友的家庭户中;租赁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户;没有亲友家庭户可挂靠的,可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应当迁入原户籍所在地的居(村)集体户。 三、非直系亲属可挂靠搭户 调整前,非直系亲属不允许挂靠搭户。 调整后,在市内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以挂靠非直系亲属搭户。为了避免因搭户政策造成户籍人口过于集中在某一区域(如学区周边),规定每一家庭户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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