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办理摩托车牌证程序: 首先您新购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国家现行发布的车辆产品公告之列(购买之前可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先咨询一下)。 其次在办理牌照之前,您应先携带新购摩托车的发票、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国税局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并到保险公司为其摩托车办理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 办妥上述业务后,您再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证大厅1窗口办理牌照,若手续齐全,可一次性办成,所需手续是: 1、购车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发票上购车人的姓名应与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3、车辆购置附加税及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原始凭证; 4、新购摩托车的合格证原件及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件; 5、将新购摩托车骑至交警大队院内接受照相和查验。 交警大队为您办理摩托车牌证共需收取费用125元,其中包括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牌照费70元、机动车检验费30元。 扩展资料: 法制网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刘子阳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配置,实行摩托车新车上牌免检和“带牌销售”,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等提出明确要求。 为切实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提高小微型面包车行驶稳定性、制动安全性、车身强度等技术性能,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小微型面包车应全部配装防抱制动系统(ABS),严格限定准乘人数(含驾驶员)不得超过7人。 《通知》还要求生产企业切实提高小微型面包车产品安全质量,加强对新生产小微型面包车出厂前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监管,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对违规生产的车辆生产企业,将依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通知》明确切实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提出方便农村群众办牌牌证多项创新管理服务举措。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推行摩托车新车免检。简化摩托车登记手续,在农村推行“带牌销售”。推行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将头盔作为摩托车安全配件。开设县乡“流动车管所”,上门办牌办证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摩托车新车将免检带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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