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问题属于重税,定义:税单上显示同一时期(同一月份)有2家及其以上单位同时申报个税“工资薪金”所得。 2.正常情况,是不可以出现重税的。 3.如果出现重税,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除了社保缴费单位报税外,有其他不知情的单位申报个税,建议去税务局举报,领取举报回执,“举报回执”一网通办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知情,但无实际收入,提供公司单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3)知情,实际有收入,自己去税务局合并报税,然后单位提供个税情况说明。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