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调人递交材料 签字 材料接收人签字 接收时间 年月日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详细内容可参照昆山人才网站公共服务→人才引进落户 1 学历人才 □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按人才类型选择其中一类申报准备 职称人才 □①职称资格证书(档案内须有职称评审材料)、②毕业证书、③学信网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学历为专升本及自考(独立本科段)等证书需同时提交专科学历证书的同等证明材料。 技能人才 □①职业资格证书、②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匹配说明书原件。 2 承诺书 □《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须下载) 提供 3 呈报表 □《拟调人员呈报表》(须下载,一式两份) 提供 4 个人证件 □①身份证、②居住证、③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 提供 5 劳动合同 □目前在昆工作劳动合同 提供 6 社保记录 □《昆山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网址: 提供 7 人事档案 □《拟调人员呈报表》中调出地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提供档案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提供 8 档案托管 □流动人员档案代管协议书(须下载,一式两份,技能人才不转档案无需提供) 提供 9 落户意向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人才中心集体户/□单位集体户 勾选 提供 10 婚姻情况 已婚:□结婚证离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勾选 提供 11 配偶 不随迁 □①配偶身份证、②配偶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 ③拟调人员呈报表上配偶签字承诺。 提供 配偶随迁 本市无房产:□配偶须在本市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提供与主调人相同的材料。 本市有房产:A.落户并转档案: □配偶须在本市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提供与主调人相同的材料。 B.只落户不转档案:□①配偶身份证、②配偶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 勾选 提供 配偶为现役军官 □①现役相关证明、②《现役士兵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须下载,一式四份) 军属提供 12 子女随迁 □①子女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②子女出生证明。 注:①离异/再婚人员,另须提供子女抚养权证明材料; ②申请人为抚养权归属方,未成年子女须随迁。 提供 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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