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划分 应聘要求 引进人才待遇 住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住房待遇 工资待遇 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年薪500万 二类 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2.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6.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学术帅才获得者; 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8.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第一获奖人); 9.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第一获奖人); 10.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 面议 面议 面议 年薪120万 三类 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青年高级人才计划”获得者;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一、二层次人选; 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5.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 7.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第一获奖人); 8.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 9.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获奖人); 10.省部级科技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100万 自然类30万 社科类10万 公租房2套免租3年 正高待遇 四类 博士学历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两项者: 1.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两名或者二等奖第一获奖人; 2.近三年作为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或教改项目3项及以上,或以负责人身份主持过国家级科研或教改项目2项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或省社科2项; 3.近三年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A&HCIEI、ISTP、CSSCI期刊收录,且总影响因子达15分及以上,其中SCI二区文章2篇以上,或CSSCI期刊3篇,或北大核心期刊6篇以上; 4.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得者。 70万 自然类20万 社科类8万 公租房1套免租3年 正高待遇 (3年) 五类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0万 自然类10万 社科类5万 公租房1套免租3年 副高待遇 (3年) 备注: 1.人才津贴根据省相关标准发放800元/月; 2.科研成果根据学校科研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和兑现奖励; 3.人才培养根据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给予最高200万培养资助; 4.临床相关学院及口腔医学院引才待遇以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的待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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