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研究生、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急需紧缺人才1060名,其中市县事业单位800名、企业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和线上选聘方式进行。 现场选聘: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线上选聘: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市直招引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省重点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医学类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国家级运动健将等急需紧缺人才。县(市、区)、企业招引对象为国内外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程序 本次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1060名,其中市属院校139名、教育局直属学校210名、卫健委直属单位158名、市直单位168名、县(市、区)事业单位125名、国有企业120名、民营企业140名。招引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报名方式、程序、待遇及其他事项详见各用人单位引才公告。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双一流”硕士、县(市、区)及企业引进的硕士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驻人才公寓,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8万元、“双一流”硕士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相当于副县级职务);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双一流”硕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对口安排适当工作。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由引进企业视情况安置。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等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编制保障。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有空编的使用该单位编制,没有空编的使用周转编制。 7.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高层次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8.职称评聘。对于招聘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9.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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