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11月8日电(肖璐欣)“我老公所处的上海公司要求开户籍证明才给交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户籍所在地湖北红安就不给开?”近日,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希望能帮忙解决该问题。11月5日,湖北红安县委办公室回复称,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别的同事在户籍所在地都开出来证明了,就红安县不给开。”该网友表示质疑,“现在都提倡为人民群众服务,让群众少跑路,难到非要本人从外地回来才行吗?” “经核实,您上传的户籍证明的样式及内容并非上级公安机关统一的规范格式,无左边法律右边法规依据,属于要求出具证明的单位自行设计。”11月5日,湖北红安县委办公室就该网友提出的疑问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回复称,根据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范》规定,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对于群众申请出具的无左边法律右边法规依据、属于要求出具证明的单位自行设定的,派出所一律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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