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某双一流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关于人才绿卡B卡反应的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我是在文件印发后就读的统招的,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有三方有派遣,学位证毕业证齐全,和全日制同样脱产学习,录取、上课、毕业统一标准。 2.2019年12月30日教育部联合五部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应的,河北省教育厅联合省级五部门印发了文件号为(冀教学函〔2020〕3号)的转发文件。文件明确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效力。但是目前人才绿卡B卡申领范围的第二条和文件相冲突,没有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范围。 3.目前,合肥、广州、淄博、沈阳、太原、长沙等地的人才补贴或租房补贴政策已经向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放,深圳明确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落户。 希望石家庄市能够和中央政策接轨,对文件精神进一步解读,能够对石市的一系列人才补贴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期待您的答复。感谢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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