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4月14日电(记者陈国洲)重庆市近日出台新修订的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放宽务工经商落户条件,拓宽人才落户范围,取消学生落户时限,以适应重庆新型城镇化建设布局。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办法对务工经商、人才、学生、其他四类户口迁移做了调整。其中,务工经商落户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放宽在重庆主城都市区的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重庆还拓宽了人才落户的对象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重庆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针对学生落户问题,重庆取消了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此外,“新办法”对国有企业职工落户及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完) 举报/反馈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