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近日正式发布,其中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我国常住人口达300万以上 的城市有30个 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目前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Ⅰ型),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换言之,除超大、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外,其余城市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据《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全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达到30座。其中,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6座城市,特大城市包括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青岛10座城市。大城市(Ⅰ型)包括哈尔滨、长春、大连、合肥、昆明、太原、长沙、苏州、南宁、乌鲁木齐、石家庄、厦门、宁波、福州14座城市。 城市落户政策 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还明确,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来源:新华社 编辑:陈杰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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