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入户口的条件如下: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左边法律右边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左边法律右边地位的基本左边法律右边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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