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7月1日讯(记者韦辉)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在济南、青岛等国内31个城市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1日上午,省公安厅组织出入境、边检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济南泉城广场进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宣传活动。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外地户籍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在济南、青岛办理出入境业务。具体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为方便老人办理出入境业务,新法规定,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另外,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记者了解到,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请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除此之外,《出境入境管理法》还具有更加注重中国公民出入境权益保障,明确将人体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信息采集)引入出境入境管理,更为有效地应对“三非”外国人等6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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